仪征市人民医院医疗优惠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5-16  来源: 仪征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80

  一、优抚对象
    1.功臣,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烈属、革命残疾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以前服现役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2. 军人、随军家属及未成年子女,仅限于驻扬部队军人和批准随军的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军人,指现役军官(含服现役的文职人员)、士官、士兵,军队和移交民政局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随军家属及子女,指经过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部队军官配偶、未成年子女,离退休军队干部配偶,符合条件、经过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需要军人赡养的父母。
    优惠办法:①功臣就医享受“五免八减半”(免挂号费、肌肉注射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监护费、出诊费;减半收取普通针刺收费、普通灸法收费、临床检验费[三大常规]、普通透视费、B超常规收费、手术费、普通病房床位费和常规心电图检查收费)优待。②军人和随军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在我院就诊享受“两免八减半”(即免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八减半”项目同①)优待;
    二、低保对象
持有效期内市民政局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居民(含证件上的所有家人)。
    优惠办法:① 门诊病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 ② 住院病人:住院诊疗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减半收取;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指CT、彩超)减免30%(药品、材料除外)。
    三、特困职工
持有效期内市总工会发的《特困职工优惠证》(含证件的所有人员)。
    优惠办法:① 门诊病人: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治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指CT、彩超)减免30%。 ② 住院病人:住院诊疗费、普通床位费减半收取。
    四、优惠门诊
    劳动模范、离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退休教师、“老年证”持有者均实行优惠门诊。
    优惠办法:“一免三优”: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另外,离休干部免院内专科专家门诊的挂号费和诊疗费。
    五、方便门诊
    开药[含续方]、检查单,免普通门诊诊疗费、收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
    六、说明
    1.普通门诊挂号费1.00元,诊疗费2.00元,根据优惠情况分别减免并汇总。
    2.优惠对象须凭证就医(复印证件相关页面),如参加医保的,先按医保执行,余额部分再享受相关减免。
    3.手术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减免费用中要剔除药品、材料。
    4.门诊病人优惠由门诊一站式填写“优惠减免审批表”,由挂号室执行;住院病人由住院处负责填写并报财务科初审;所有优惠减免要做好登记,审批表统一由财务科集中上报院部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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