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空调、电视机等物资处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25 来源: 仪征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41 |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院将通过市场竞价方式公开招标处置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报废空调、电视等物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报废除湿机:3台
2.报废电视机:12台
3.报废热水器:5台
4.报废冰箱:4台
5.报废开水器:3台
6.报废点钞器:1台
7.报废复印机:1台
8.报废保险箱:5台
9.报废挂机空调:16台
10.报废冷藏柜:6台
11.报废洗衣机:1台
12.报废油烟机:1台
13.报废风机:1台
14.报废收费机:1台
15.报废刷卡机:5台
二、日常安排
1.公告发出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2日(工作日时间)。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6:00。
3.文件投送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地址: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仪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邮编:211400
联系人:蒋龙平13951045252 李忠莹 0514-83450139
三、报名须知
1.投标资格: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提供资料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2日16:00(工作日)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办理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2)提供资料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3.投标人现场查看时间及报价
(1)11月25日-12月2日(工作日),投标人报名后组织投标人实地查看待处置空调等物资。
(2)查看后投标人进行报价,报价单签字盖章后封存提交医院。
四、中标后事项:投标公示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金额将款项交到医院财务科,且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的空调等物资运走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否则按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废处置空调等物资在拆卸运输过程中安全工作由中标回收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未中标人保证金在开标后一周内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履行回收运输工作全部完毕后退还。
(2)本次所列报废处置标的空调等物资设最低投标价(标底价报名后告知),低于最低投标价按废标处理,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也作废标处理。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