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医院消防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公开调研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03 来源: 仪征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40 |
仪征市人民医院拟对部分消防设备进行维修改造,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调研,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厂家)参与。
一、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仪征市人民医院消防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科技行政楼,制氧机房,信息机房、南病房楼地下配电房、北病房楼地上一层配电机房、发电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万元。
二、日程安排:
公告发出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工作日时间)
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10:00
文件投送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地址: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仪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 邮编:211400
联系人:张一鸣:18752530175; 李忠莹:18952528028
三、报名须知:
报价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报价(投标函)函(原件)
2、资格证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报价单位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报价单位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资质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必须勘察现场并签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