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公开调研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8-24 来源: 仪征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46 |
仪征市人民医院拟对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调研,欢迎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参与。
一、调研项目及要求:
1、调研项目:消防设施维保。
(1)维保内容: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要求:
(1)维保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维修保养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须持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由经办人、维修保养负责人签名,并经院方相关负责人确认。
(3)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月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按消防部门要求填写相关记录交于院方,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5)维保单位每年出具一份完整的合格检测报告(含灭火器),该报告须能得到各级消防主管部门及院方的认可。
(6)维保单位须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服务。当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抢修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维保方应增加技术力量在24小时内修复,外送修理项目7日内完成修复,期间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同时报院方备案。
(7)在维保期间因维保单位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8)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如喷淋头、消火栓阀、烟感、温感等),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院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9)维保单位在报价时须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部件价目表(项目内容包括:各类探测器件、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各类模块、楼层显示器、回路板、管网阀门、浮球阀、止回阀、压力表、消防水带、水枪、喷淋头、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若维保期间发生设备故障须更换部件时,将一律以该价目表的单价为准(维保单位须承担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的风险)。
(10)因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需要,配合院方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消防检查、消防培训,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台帐资料。
二、日程安排:
调研函发出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1日。(工作日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11点30分
报名及文件投送地点: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
地址: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 邮编:211400
联系电话:张一鸣:18752530175 李忠莹:18952528028;
现场勘查时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工作日时间)查看现场。
三、参与报名须知:
(一)报价单位要求
1.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自行承担报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是维保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在对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根据公告要求确定每年总维保费用进行报价(含税)。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封面
1)注明所报价的名称。
2)报价单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消防维修保养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原件带来备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
2)个人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证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带来备查)。
4)维保经历及业绩:经营过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带来备查),及具有较好声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5)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三家目前在维保服务中的单位名称、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6)联系方式:公司详细地址、公司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地址等。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在报名时进行验证,无原件或原件审验不合格者复印件无效。
7)维保实施方案
8)完整的消防设备、部件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