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眼药水的误区
发布日期: 2016-12-21  来源: 仪征市人民医院  访问量:33

    误区1: 随意自用眼药水
    引起眼部不适的原因很多,如感染、过敏、疲劳等等,只有明确病因后选择适当的药物才能治疗疾病,缓解症状,缺乏针对性的治疗往往适得其反。如抗生素类眼药水并不能治疗过敏症状,不当使用有可能加重原有症状。
    误区2: 长期频繁使用眼药水
    任何一类眼药(如抗感染、抗过敏、抗疲劳等)都应按规定的频率和治疗时间使用,过度使用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如干眼症等,加之因用量过大、用药过于频繁,原本在安全用量范围内无害的防腐剂,因积累导致用量过大而伤及角膜。
    误区3: 使用眼药水绝对安全
    眼药虽为局部用药,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不良反应。不按正确的方法使用,也会导致诸如激素性青光眼、非致病菌性角膜炎、结膜炎、过敏等症,严重者甚至导致失明。所以使用眼药一定要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之下。
    误区4: 每次多点几滴眼药水能增加疗效
    由于人的结膜囊的容积要明显少于一滴眼药水的体积,因此,过量用药并不会增加疗效,反而浪费。使用两种或以上眼药水的间隔时间应至少在5分钟以上,不宜同时使用。
    误区5: 随意存放眼药水
    任何药物都有其适宜的储存条件。眼药水用过后随手放置,无视温度、光照、洁净等条件势必会使其质量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疗效甚至增加不良反应。此外,绝大多数眼药水一经开启,使用期限仅4周,超过4周,即便仍在有效期内,也不能继续使用。所以,眼药不可随手放置于口袋里、桌面上或暴露于阳光之下,应按照说明书在避光、阴凉等条件下储存。(药剂科 杨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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